以下是引用bleue在2007-5-24 23:28:00的发言:这个条款是前任经理巴尔迪尼签的合同。梅克斯当初的转会合同在卡萨诺事件之前,至少在“1050万走人”这个条款上无所谓教训问题。 至于续约谈判的时间,我是承认俱乐部的不成熟的。 但同样的是,380万的要价,现在达不成协议的,当初也没办法达成。只会这样拖啊拖下来。
后面这句话不又应验了我谈不拢就早卖的观点?早卖的话怎么也不只这1000W吧?你当时非要怎么 怎么说穷人有点追求都是错.如果是去年夏天梅花抛个380W不续约的话,俱乐部有这么被动吧?何况 去年他刚被光头扶正,敢380W的要价?就不要再牵强的找什么现在达不成档次也每法达成借口来掩 饰了.即使去年他敢开这个价格,主动权还在俱乐部这边.大不了撕破脸废他两年. 现在就任人宰割吧,续被梅花宰,卖被对手宰.真是进亦宰退亦宰.如今之计只有让自己人宰了,好过便宜 外人.但是后果也比较严重75,小曼,DDR先不算把在那看着呢.唯一的办法只有先拖一拖,把75,小曼的 合同搞定先.最后跟梅花高价续约,明年再送走吧,不然前面的人会不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