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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薇薇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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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连载]蝴蝶飞呀飞——关于一些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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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主| 发表于 2004-11-21 05:57:00 | 只看该作者
一个好朋友突然问我,你看见过蝴蝶的尸体吗?我摇摇头,那么美丽的精灵怎么忍心叫人看见它凋零时的破败呢?就象我,宁愿收叠起心中的落寞,找个地方躲起来。我知道,我是一个“有病”的病人。我还是一个不可救药的偏执狂。我过着近乎隐居的生活,只在必要的时候露面。我是不被捉摸的隐行人,消失在这个不适合我的世界里。

阿敏写信告诉我,她有一支地下摇滚乐队,名叫血樱花,想让我见识见识。我承认我是一个不喜爱也不懂得摇滚的人,但这一次,我欣然同意。

我按着阿敏给我的地址,摸索到了一间狭小而暗黑的屋子,应该是租的吧。走进那间屋,空气里混合着酒精味,香水味,还有一种男人浓重的体味,我被呛得不住地咳嗽。屋里大约挤了六七人。阿敏帮我介绍道:主唱是她的好朋友小玫;那个抹口红化浓妆的男人是贝斯手东东;打了一排耳洞的是键盘手阿虹;剃个光头的是鼓手阿旺......我很腼腆地对他们笑笑。墙角落坐着一个很秀气的男生,怀里抱着一把吉他。我问阿敏那个大男生是谁,阿敏说:“他叫可可,是乐队的吉他手。他们都是与我一个学校的呢。”

屋子里的音乐震耳欲聋,这些人就象发了疯着了魔似地沉醉在他们的音乐里。小玫嘶声力竭地吼着“灰暗压抑的天空是我心灵的支配者,我的眼睛触到一片片沾血的樱花......”我有一种想要呕吐的欲望,但我最终还是忍了。

让我来告诉你一个故事吧:曾经有一支乐队,一天主唱在家中用枪击脑袋自杀,脑浆遍地都是,贝斯手马尼亚克是第一个发现的,他带走了主唱还留在脑中的脑浆,并带走了一些脑骨,然后才报了案。回到家后,马尼亚克把脑浆吃了,并用头骨做成项链,一直带脖子上……后来马尼亚克成为了这个乐队的主唱。

阿敏对我说舞吧舞吧......舞掉所有的烦恼吧。于是,我的身体情不自禁地随着她而摇摆,眼泪瞬间泛滥。我忘了我的身份,忘了我的面具。我们卸下一切的伪装,疯狂地舞作一团,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疯狂的事?

想象着死亡突如其来的漩涡,
紧绷的血脉里迸发出一片殷红,
那慢慢蠕动着的红如此令人眩目,
像那绽放的蔷薇满地惹眼,
闭上你的双眼吧!
你所触摸的是一条无尽的坠落之路,
无论你如何睁大眼睛,
这永远是个没有黎明的世纪。
——《红世界》

阿敏拿来一本她自己创作的诗集给我看。诗集的封面画的还是一枝带血的樱花。我翻开诗集,随便看了几处,里面充满了有关宗教、神话、情爱的字眼。那是一组具有黑色气息的诗。过去阿敏与我只是普通的好朋友。而现在我不由自主地走进了阿敏的世界以及她那个摇滚乐队。

我们开始有相同的念头,相同的心灵默契。一个晚上,我与阿敏一起买了一对漂亮的蜡烛和一瓶红葡萄酒,准备了些简单的小菜。就这样,在“血樱花”的见证下,我与阿敏成为了洁白姐妹。我看到了一个外表冷漠但内心热烈的阿敏。

我问阿敏:“你们怎么会迷恋上那么疯狂那么另类的东西呢。”

阿敏说:“或许我们都是些学美术的人,所以才会更容易接收超前的东西吧。你不也认同我们的风格了嘛。在我眼里,你可是很有艺术家气质的哦。”

十几年的正统教育让我看起来象是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我从骨子里还是无法接受那种颓废的音乐。于是,我笑笑:“艺术家,我正学着最没艺术感的东西,哪里还敢说自己有艺术天分呢。如果我读书真的不那么好,或许我早就走向学画的道路了其实,我真的很热爱艺术,只是......”不知道为何,我害怕谈现实,我心理的那片阴影不曾消失。

(下接17楼)




17#
 楼主| 发表于 2004-11-28 04:11:00 | 只看该作者
我,阿敏,以及“血樱花”的每个成员,我们渐渐成为了很好的朋友。我觉得他们真的是一群很有热情也很敢表达自己想法的年轻人。走出音乐,小玫成熟果敢,东东潇洒诙谐......而可可却是个安静敏感的男孩。他总是穿很干净很简单的衣服,一件天蓝色的衬衫,一条洗得微微有些发白的牛仔裤。我喜欢他眉宇间那股淡淡的忧愁。

有时候,我们一起玩到很晚,疯狂的旋律让我暂时忘却了生命中的不快乐。第一次可可送我回家的时候,我们几乎什么也没有说,只有可可推自行车时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他看着我抱歉地一笑,仿佛不该破坏了这安静的气氛。我低下的头垂得更低。月光下我与可可的影子融合在一起。

有一次回家的时候,平日里熟悉的小路上,不知怎么的路灯全部暗了。四周黑漆漆的,很是恐怖。我是个害怕走夜路的人,这时可可牵起了我的手。他的手掌大而温暖,紧紧地握住我小小的手,我很想就这样一直跟着他走,无论走到哪里,但他不是我一生的领路人。

“可可,你真的是一个和别人很不一样的人。你的风格其实并不适合血樱花。”

“很多人都这么说......”

“但我看到你内心的激情!我想现在的你并不是你设定好的自己,你在努力尝试改变,对不对?我不知道你要做什么决定,但我想是个重大的决定。如果你不想说,我就不问了。”

“我哪有什么打算,将就着混混。你不要问了,我......像你这样层次的女孩子,怎么稀罕和我们玩。”

我不得作声,默默无语。

“前面就是你家了,下次你来我家玩吧,我唱歌给你听。”

我带着未解答的疑惑回到家中。打开电脑,“水晶月亮”已在QQ上等我了。他刚见我上线,便给我发来了消息。

水晶月亮:小雨,今天过得开心吗?
薇薇小雨:不开心。
水晶月亮:怎么又不高兴了?
薇薇小雨:没什么,我不知道。
水晶月亮:我真的很想打你一顿,让你知道莫名其妙的不高兴是种坏习惯。
薇薇小雨:我知道,但我不想改,我早就无药可救了。
水晶月亮:知道还不改,好!有个性,我喜欢。

(下接18楼)




18#
 楼主| 发表于 2004-11-28 04:13:00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水晶月亮是我不久前认识的一个比我大三岁的男人。当然他不知道我长什么样,我也不想关心他的长相。我永远觉得仅凭一个人的外貌去判断一个人是可耻的,尤其是对一个女人。因为这个社会使那些长相平凡或者近乎丑陋的女人必须付出更多的努力才能去获得些什么。或者这个社会本身就对女人不公平。

我有一个心理极度不平衡的朋友说,女人就应该白吃白用男人的东西,因为女人失去的东西必须从男人身上讨回。就好象是某种平衡。我却觉得十分悲哀,这样的女人就象一条失去自由的狗只能对它的主人摇尾乞怜。幸好我不是一条狗。我的朋友说我就象一只猫,有时安静,有时会发疯地乱舞爪子。

我们的对话还在继续:

水晶月亮:说实话在你好友中我能排第几?
薇薇小雨:现在? 第二,或者第三吧。
水晶月亮:为什么我总交不到和我最要好的朋友?我觉得很悲哀。
薇薇小雨:不要难过嘛,你当然是我很好的朋友。以后你会慢慢就会懂的。
水晶月亮:你要是说我第一,我不就高兴了?你为什么说实话啊?宁可骗我也好。
薇薇小雨:骗人是可耻的。
水晶月亮:善意的谎言。 我是在乎我在别人心里的地位的,特别在乎的!

最后,我说:“我累了,让我好好休息一下吧。”我躺在床上,脑子里却依然清醒得很。这样仓促地结束我们的谈话实在有些意犹未尽。于是,我从床上跳起来,又打开电脑,连上了线。水晶月亮果然还在上面。

水晶月亮:不是睡觉了么?怎么又来了?
薇薇小雨:又睡不着了,脑海里的念头一个接着一个闪电般地飞过。
水晶月亮:我就喜欢你这样有想法的女孩。
薇薇小雨:你喜欢我?你没搞错吧,网恋可不好玩。
水晶月亮:网恋成功的也不是没有对不对?何必把它看得那么罪恶。

我承认,水晶月亮的话很有道理,我告诉他这一回我真累了。我摸回到床上,终于沉沉睡去。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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