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恒罗马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899|回复: 1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布拉特因世界杯意大利点球向澳大利亚道歉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6-10-30 04:23: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布拉特因世界杯意大利夺冠向澳大利亚道歉
[ 作者:Ilunga 编译    来自:C4    点击数:2    时间:2006-10-29 ]

    国际足球联盟主席布拉特恐怕要被诸多意大利球迷斥责了,因为他表示今年夏天德国世界杯中1/8决赛的胜者应该是澳大利亚,点球和托蒂的进球都不存在,意大利到手的大力神杯就更子虚乌有了。

    世界杯第二阶段比赛意大利和澳大利亚的比赛中,马特拉奇被红牌罚下,眼看着比赛时间即将耗尽,而场上比分依然是平局,加时赛在所难免,就在这时,主裁判因格洛索在对方禁区中到底而判给意大利一个有争议的点球,最终托蒂一蹴而就,比赛也就此结束。

    澳大利亚球迷认为西班牙裁判错误的判罚以及国际足联的置之不理直接葬送澳大利亚的前程,现在,布拉特也站在他们这边,“我完全同意澳大利亚球迷的看法,我不得不对他们道歉,澳大利亚理应成为八强而不是意大利,因为那场比赛意大利表现并不好。”意大利在整个世界杯中保持不败,并且在加时赛击败德国,点球击败法国获得冠军,布拉特也早已在决赛结束后指责这样的胜利(通过双方互罚点球)简直是一场灾难,并且引起多方口水战。而意大利夺冠后给冠军队队长卡纳瓦罗办法大力神杯的也不是布拉特,由欧足联主席约翰松代替其履行职责的原因还不得而知。“我觉得这些裁判做的还不够好,也许他们是太紧张而没有选择正确的判罚,而且就球员来说,他们的假摔伎俩表现次数也是过多了些”,布拉特对裁判和涉及的球员都有微词。

永恒罗马网站
   转载本站新闻和文章,请注明作者和本站版权信息。谢谢合作
http://www.sempre-roma.com/newpages/Show.asp?ArticleID=5891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0-29 20:50:42编辑过]
2#
发表于 2006-10-30 04:28:50 | 只看该作者

布拉特有个性

格罗索好脚法

3#
发表于 2006-10-30 04:29:19 | 只看该作者

hoho 道歉道歉

[em18][em18]
4#
发表于 2006-10-30 04:42:41 | 只看该作者

马后炮。。。谁不会放。。。

[em09]
5#
 楼主| 发表于 2006-10-30 04:47:38 | 只看该作者
偶也不站在意大利这边hoho
不过为了队长拿个冠军,就算了
6#
发表于 2006-10-30 05:25:58 | 只看该作者
02年他曾替韩国向意大利道歉,呵呵
7#
发表于 2006-10-30 06:41:07 | 只看该作者

这里突然让我想到了我同学以前讲的一个笑话

1949年10月1号清晨,天安门广场,毛泽东被迫从被窝里被拉了出来,然后讲了一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

中国人民是不可战胜的,然后就接着回被窝里和她老婆继续了!

估计布拉特也就是这么个样子~

[em02]
8#
发表于 2006-10-30 07:28:38 | 只看该作者

反正冠军奖金都领了,谁爱说什么说什么去吧

[em15]
H
9#
发表于 2006-10-30 20:59:43 | 只看该作者

澳大利亚也很配合地表示了满意

10#
发表于 2006-10-31 03:02:49 | 只看该作者
布拉特真WS...相当BS他
11#
发表于 2006-10-31 03:16:55 | 只看该作者

有道理

那你把冠军改了吧

12#
发表于 2006-10-31 19:38:39 | 只看该作者
布拉特老年痴呆症了。说这种P话干吗?有种别让裁判问题重演就是了。
13#
发表于 2006-10-31 19:57:52 | 只看该作者
布拉特就是个二百五,RP严重有问题
14#
发表于 2006-10-31 22:13:18 | 只看该作者

他脑子有问题么?呵呵

道歉就道歉吧

澳大利亚委屈点儿就表示个满意就算了

好无聊哦

[em23]
15#
发表于 2006-10-31 23:09:05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F.托蒂在2006-10-29 20:42:41的发言:

马后炮。。。谁不会放。。。

[em09]
将军![em05]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永恒罗马网 ( 沪ICP备05002215号 )

GMT+8, 2026-4-24 23:07 , Processed in 0.367625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