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秦溱罗马在2005-12-20 19:12:47的发言:
真晕的一个帖子...让我想起了我这学校有个人发的一个公告.
大意是由于考试将近,征集仔细伙伴,男女不限年级不限,只要是认真学习不JJYY者均可,报酬是每天晚上自习后的消夜.
真是晕死....
这不是一个个人行为,和征婚什么的不是一个概念(你们学校那个好象比较接近)
其实偶设想的是能组成一个相互交流的永恒驴友社团
应该不算非法集社吧
PS:可能我的标题有歧义了,改掉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2-20 22:55:4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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