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恒罗马论坛

标题: 寻找Paracios [打印本页]

作者: Romanista10    时间: 2012-9-3 10:00
标题: 寻找Paracios
你们还记得大明湖畔的帕拉西奥斯大神吗?此人自从担任狼行天下的版主后就从人间蒸发了。虽然他的言论和观点有时相对刻薄和激进,但是他对球队各种消息了如指掌,消息大部分非常准确,又精通意大利语,为论坛造福不浅。若失去此人将是永恒的一大损失。<br>
作者: 弗洛伦齐    时间: 2012-9-3 10:07
穿上mj你就不认识了吗
作者: Romanista10    时间: 2012-9-3 10:11
原帖由 <i>弗洛伦齐</i> 于 2012-9-3 10:07 发表 <a href="http://www2.romabbs.com:81/redirect.php?goto=findpost&amp;pid=987887&amp;ptid=29197" target="_blank"><img src="http://www2.romabbs.com:81/images/common/back.gif" alt="" border="0"></a>
穿上mj你就不认识了吗
<br>难不成是最近很火的吕子乔?<img smilieid="36" src="http://www2.romabbs.com:81/images/smilies/default/em07.gif" border="0"><br>
作者: 雨过天晴    时间: 2012-9-3 10:44
原帖由 Romanista10 于 2012-9-3 10:11 发表
难不成是最近很火的吕子乔?

明显不是。他们两个的说话方式不一样,很不一样。这位有水帖,帕拉完全没有。
工作忙,很正常。
作者: 罗西纳    时间: 2012-9-3 13:03
我觉得他对整个意甲都很有了解
作者: 正版    时间: 2012-9-3 14:47
看他微博吧
作者: 流沙    时间: 2012-9-3 15:11
标题: 回复 6# 的帖子
微博地址多少
作者: 中田英寿    时间: 2012-9-3 15:19
我只能说我忽视罗马太久了,不认识此人。。。[em05]
作者: 登风的旗    时间: 2012-9-3 15:47
此人现在专注搅基了,估计不来了[em07]
作者: 仙籁加烨    时间: 2012-9-3 22:31
哥对楼上的爆尿很感性趣
作者: 林克尔梅    时间: 2012-9-3 22:53
那基佬最近家里网络有问题,老上不来永恒。

OVER,悬念结束。
作者: 青衫磊落离歌黯    时间: 2012-9-3 23:50
擦 我觉得罗西纳是他的马甲 说话风格很象 爱教训人那类[em01]
作者: 夢龍    时间: 2012-9-4 00:44
我咋总能见到他的言论呢?
作者: totti927    时间: 2012-9-4 01:24
原帖由 流沙 于 2012-9-3 15:11 发表
微博地址多少
&nbsp;<div>同求微薄</div>
作者: skydreaming123    时间: 2012-9-4 07:50
帕拉的论坛签名就是他的微博地址,你们自己去搜他的帖子
作者: 罗西纳    时间: 2012-9-4 08:13
晕。哥也是在微博里默默关注帕拉大大的。
作者: 青春与托蒂同行    时间: 2012-9-4 13:14
借帖子问下咱们站的站长是谁?
作者: 罗西纳    时间: 2012-9-4 13:48
站长您都不知道'''晕
作者: 巴洛特利    时间: 2012-9-4 16:17
[em09]
作者: 示剑    时间: 2012-9-4 20:12
[em09] 我好几年没去狼行了,也不认识这位大侠
作者: 七少    时间: 2012-9-4 23:28
<P>
原帖由 <I>青春与托蒂同行</I> 于 2012-9-4 13:14 发表 <A href="http://www2.romabbs.com:81/redirect.php?goto=findpost&amp;pid=988163&amp;ptid=29197" target=_blank><IMG alt="" src="http://www2.romabbs.com:81/images/common/back.gif" border=0></A> 借帖子问下咱们站的站长是谁?
</P>
<P>&nbsp;</P>
<P>没记错好像是兰姐,最高权限斑竹貌似是江湖</P>
作者: 青春与托蒂同行    时间: 2012-9-4 23:45
<P>
原帖由 <I>七少</I> 于 2012-9-4 23:28 发表 <A href="http://www2.romabbs.com:81/redirect.php?goto=findpost&amp;pid=988315&amp;ptid=29197" target=_blank><IMG border=0 alt="" src="http://www2.romabbs.com:81/images/common/back.gif"></A> &nbsp; 没记错好像是兰姐,最高权限斑竹貌似是江湖
</P>
<P>那为啥见不到兰姐了?</P>
作者: 罗西纳    时间: 2012-9-5 08:13
蓝姐不是你想见,想见就能见
作者: Alessio    时间: 2012-9-5 08:28
大佬们为了不被围观都换mj了吧,ms现在只能看到江湖了
作者: xjianzy    时间: 2012-9-5 10:19
[em08] [em08] [em08] [em08]
作者: 示剑    时间: 2012-9-5 22:50
江湖是谁
作者: powerson    时间: 2012-9-6 10:50
标题: 回复 26# 的帖子
你连跑江湖大神都不知道,你真“是贱”[em01]
作者: 雨过天晴    时间: 2012-9-7 12:14
原帖由 青衫磊落离歌黯 于 2012-9-3 23:50 发表
擦 我觉得罗西纳是他的马甲 说话风格很象 爱教训人那类[em01]

明显不是,帕拉说话口气不是这个样子。你仔细看看吧,骂别人能让看客都觉得过分的,除了罗西纳还有谁?
看看这厮刚刚在漂流球员帖中的回话,我真是无语了。
作者: 罗西纳    时间: 2012-9-7 13:20
我说话冲,但从没无端端针对任何一个人,所说也对事情。混论坛这么久,我清楚规矩。但如果我觉得被挑衅了,那就不同
作者: 林克尔梅    时间: 2012-9-7 17:58
罗西纳你完蛋了,你被帕基盯上了,他要和你搞基。
作者: 示剑    时间: 2012-9-7 20:06
<P>
原帖由 <I>powerson</I> 于 2012-9-6 10:50 发表 <A href="http://www2.romabbs.com:81/redirect.php?goto=findpost&amp;pid=988526&amp;ptid=29197" target=_blank><IMG border=0 alt="" src="http://www2.romabbs.com:81/images/common/back.gif"></A> 你连跑江湖大神都不知道,你真“是贱”<IMG border=0 alt=[em01] src="http://www2.romabbs.com:81/images/smilies/default/em01.gif" smilieid="30">
</P>
<P>&nbsp;</P>
<P><IMG border=0 alt="" src="http://www2.romabbs.com:81/images/smilies/default/em09.gif" smilieid="38">&nbsp;</P>
作者: fishy    时间: 2012-9-7 20:06
据说帕基的搞基能力很强,呼唤受害者冰淇淋现身说法!
作者: 登风的旗    时间: 2012-9-7 21:17
其实帕基已经切了。。。。
作者: 林克尔梅    时间: 2012-9-7 21:24
帕受现在正含情脉脉等着罗西纳,大家尽管爆尿,那小子网络一时半伙难登永恒。
作者: 青衫磊落离歌黯    时间: 2012-9-8 00:52
罗西纳和啪啦小厮搞基??卧槽这个猛[em01]
作者: 雨过天晴    时间: 2012-9-8 08:08
标题: 标题
原帖由 罗西纳 于 2012-9-7 13:20 发表
我说话冲,但从没无端端针对任何一个人,所说也对事情。混论坛这么久,我清楚规矩。但如果我觉得被挑衅了,那就不同

现在不止我一个人对你不顺眼,我自己不喜欢你是我的问题,一群人不喜欢你,你还不明白吗?我昨天在漂流贴一开始打了一段话,后来我觉得太过分就删了。
我非常确定,我说话也很冲,而且对人不对事。事不过三,我上次没忍住。这里面的筒子不是你敌人。
说话能客气点吗?算我谢谢你。冷嘲热讽我也会,绝对不违反版规。那天我很抱歉,我给斑竹们带来了麻烦。但是我对你一点歉意也没有,作为一个有文化的人,我觉得你也不至于这么说话。(更何况你绝对认为你在我之上)
儒家的礼乐,仁义,中庸,德治你怎么都忘记了?
其他不说了,昨天你回火凤凰那句,那天回漱石兄的,作为看客我觉得太过分了。仅此而已。
说你较真,你就那么两句话,对着人就喷,还不论是谁。
修养这东西,你不喜欢儒家,看看庄子也可以。隐忍行吗?
算我谢谢你。
作者: 罗西纳    时间: 2012-9-8 09:17
标题: 回复 36# 的帖子
你的隐忍呢?
作者: 雨过天晴    时间: 2012-9-8 12:37
标题: 回复 37# 的帖子
你忍不住了?我说的很明白,你自认各项都比我高,我都忍了你三次没回你那种装13帖,你现在就忍不住了?
对了,这么说吧,有人说支持漱石兄的既然是狗,舔着什么什么的。你觉得你是什么,彼此彼此。
哦,我还看到,围脖里面有人叫他家狗回去吃骨头。快去吧,好好舔。
至于你是谁的马甲现在不重要,在帕拉消失后,你突然跳出来,时间点衔接的很好。
还有一点,我时间真没你多,你好好在这里继续翻江倒海。
准备把人赶走,自己再成立一派?还是今天骨头没发下来,闲的无聊?哈哈。
就这样吧,帕拉身旁一条狗。
作者: 雨过天晴    时间: 2012-9-8 12:48
标题: 标题
本来什么都不想说,现在只要说漱石枕流好的,就是狗,伪君子,舔xx。。。
这已经超过了一个度。坛友自己有自己选择,就因为站个队,甚至没站队,就这么骂人???
那论坛快变成贴吧的时候,我想某些人的目的达到了。
一个业余爱好,对于某些人就是专业。不否认这个专业不好,甚至很好,但是凭借这个高高在上指责业余爱好的朋友们,未免太过分。
一个业余生活,上来看到某些人颐指气使,这个气你是撒给谁?
公民自由,那么大家一定就全要反漱石枕流?凭什么?你们是太阳?不反就要被骂?
论坛上不了?真能开玩笑,这是哪个国家这么牛,这种论坛不让上。无非就是看人不顺眼,沽名钓誉。
前线有几只枪,然后挑拨事端。
不多说了,能联想的太多。
作者: 青春与托蒂同行    时间: 2012-9-8 12:58
大家都喝点凉茶,天热都上火了。
也可能最近国际比赛日大家都无聊了。
作者: 登风的旗    时间: 2012-9-8 13:19
标题: 回复 39# 的帖子
<p>不参与你们这些争斗,只是说一下帕拉对青年队的感情是没人能比的,恐怕我们都体会不到。跟漱石不合,针对的是他个人而已,针对他死挺萨巴恩里克,跟对待普小胖蒙特拉上严重的双重标准。但谁说支持漱石的就是XXXXX了?他可没有左右你的选择,你这就有点泼脏水了</p><p>&nbsp;</p><p>

第二,罗西纳跟帕拉,两个人,爱信不信
</p><p>&nbsp;</p><p>
第三,论坛是真的上不了,之前我有一段时间也是这样,同上爱信不信
</p><p>&nbsp;</p><p>
帕拉有时候是会有些过激,言语不当,在自己的微博上说些不太成熟的话,是他理亏。但是你公开在论坛上无端猜测,把脏水全往他一个人身上泼,弄些阴谋论,也不太妥当吧,甚至可以说是有些“脑补”了?

</p><p>&nbsp;</p><p>你也可以说我是他在前线的一杆枪,一条G,无所谓。我只是帮多年好友说句话而已,匿了</p>

[ 本帖最后由 登风的旗 于 2012-9-8 14:24 编辑 ]
作者: arctic    时间: 2012-9-8 13:31
凉茶阿,那边加多宝和王老吉两个品牌闹心闹的比论坛厉害撒.....- -
作者: 罗西纳    时间: 2012-9-8 13:37
我原本觉得有些人傻的可爱,现在看蠢的可怜
作者: 罗西纳    时间: 2012-9-8 13:47
标题: 标题
会有人认为我是帕基?这应该也是上限了。帕拉一直研究青年队多年,跟很多球员都有私交,同时跟意大利很多记者都有联系。人家说的虽然激进,但基于的都是事实,出自球员对话或者访谈。你问我信不信,我反正是信了。至于你信不信,于我何干。我要激进的事实,总好过YY脑补
作者: 中田英寿    时间: 2012-9-8 15:48
能否介绍一下事情的来龙去脉。。。。。。 几乎不认识Parcacios,对此人完全无法评价。看楼上几位的争论,真是一头雾水。
作者: Brosco    时间: 2012-9-8 16:50
标题: Title
我常听到什么人品极佳高尚之类的,我以为在论坛看新闻只需要看那个资讯比较准而已,原来还要看人品高低。是不是人品好的说的就是真理呢?人品是如何计算的呢?在网络这个虚拟环境里,我跪求永恒百晓生人品兵器谱
作者: tutti    时间: 2012-9-8 18:04
木有JJ,你出名啦!你啥时候精通的意大利语呀?
作者: tutti    时间: 2012-9-8 18:05
<P>
原帖由 <I>fishy</I> 于 2012-9-7 20:06 发表 <A href="http://www2.romabbs.com:81/redirect.php?goto=findpost&amp;pid=988751&amp;ptid=29197" target=_blank><IMG alt="" src="http://www2.romabbs.com:81/images/common/back.gif" border=0></A> 据说帕基的搞基能力很强,呼唤受害者冰淇淋现身说法!
</P>
<P>冰哥被抛弃了</P>
作者: FIonn    时间: 2012-9-8 19:09
原帖由 <i>雨过天晴</i> 于 2012-9-8 12:48 发表 <a href="http://www2.romabbs.com:81/redirect.php?goto=findpost&amp;pid=988882&amp;ptid=29197" target="_blank"><img src="http://www2.romabbs.com:81/images/common/back.gif" border="0" alt=""></a>
本来什么都不想说,现在只要说漱石枕流好的,就是狗,伪君子,舔xx。。。
这已经超过了一个度。坛友自己有自己选择,就因为站个队,甚至没站队,就这么骂人???
那论坛快变成贴吧的时候,我想某些人的目的达到了 ...
<div><br></div><div><br></div><div>哈哈。澳大利亚表示毫无压力的上了。。还秒上。。</div>
作者: arctic    时间: 2012-9-8 19:26
求帕拉大神爆料: 意呆梨国家队传说中2个搞基的球员是谁~~~~[em26]
作者: 狼与者    时间: 2012-9-8 20:09
<p>
原帖由 <i>中田英寿</i> 于 2012-9-8 15:48 发表 <a href="http://www2.romabbs.com:81/redirect.php?goto=findpost&amp;pid=988914&amp;ptid=29197" target="_blank"><img border="0" alt="" src="http://www2.romabbs.com:81/images/common/back.gif"></a>
能否介绍一下事情的来龙去脉。。。。。。 几乎不认识Parcacios,对此人完全无法评价。看楼上几位的争论,真是一头雾水。
</p><p>&nbsp;</p><p>就是有人把weibo的事情放到永恒来</p><p>还大叫,人品,人品,人品。</p><p>&nbsp;</p><p>妈的一个男的要多狭窄,才能把微博的事情搬到永恒来放大看 然后有如怨妇一般的叫屈让大家看,博同情。</p>

[ 本帖最后由 狼与者 于 2012-9-8 20:12 编辑 ]
作者: 中田英寿    时间: 2012-9-8 20:13
大家都退一步吧,把群里的事情发到论坛也不是一两次。不要区别对待。
作者: 狼与者    时间: 2012-9-8 20:18
<p>
原帖由 <i>中田英寿</i> 于 2012-9-8 20:13 发表 <a href="http://www2.romabbs.com:81/redirect.php?goto=findpost&amp;pid=988964&amp;ptid=29197" target="_blank"><img border="0" alt="" src="http://www2.romabbs.com:81/images/common/back.gif"></a>
大家都退一步吧,把群里的事情发到论坛也不是一两次。不要区别对待。
</p><p>退一步</p><p>&nbsp;</p><p>群,有的群是写 永恒罗马球迷群的,是来永恒发帖子找人的。标题还带四个字的。</p><p>&nbsp;</p><p>微博。人完全是独立空间,用的id都不是 中田英寿,林克尔梅,人在weibo除了足球还聊电影,生活,美食</p><p>&nbsp;</p><p>人在自己的weibo还不能随意说话?还得放论坛人人喊打?</p>

[ 本帖最后由 狼与者 于 2012-9-8 20:20 编辑 ]
作者: 中田英寿    时间: 2012-9-8 20:29
标题: 回复 53# 的帖子
说穿了,不是当事人就不要掺合此事。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

如你所贴链接,对方措词是不太友善,至于事情究竟如何,想表达什么含义,当事人最清楚。随意说话是自己的人身自由,但我想不包括骂人吧,我没有微博,自然不懂微博的规矩。我假设我在自己的QQ空间里骂了某人,那某人自然是不舒服的。不过想来这和QQ空间又不是一回事。
作者: 狼与者    时间: 2012-9-8 21:09
别走

[ 本帖最后由 狼与者 于 2012-9-8 21:12 编辑 ]
作者: 示剑    时间: 2012-9-8 21:18
A在微博里面说永恒罗马的B舔屌,B当然可以在永恒罗马解释和反驳。
正如C在微博说D在现实生活中是坐台女,D当然可以在现实生活中起诉。
微博毕竟不是QQ私聊,通过转发会让很多人看到的。
作者: 吕子乔    时间: 2012-9-8 21:22
张燕表示她还是处女,李晨表示他妈妈可以证明

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
作者: 夢龍    时间: 2012-9-9 00:27
哦,那天微博上的事情原来是这么一回事,最近关于此贴和SB的帖子,讨论的够火的,服了
作者: Aerosmith    时间: 2012-9-9 00:48
<P>
原帖由 <I>fishy</I> 于 2012-9-7 20:06 发表 <A href="http://www2.romabbs.com:81/redirect.php?goto=findpost&amp;pid=988751&amp;ptid=29197" target=_blank><IMG border=0 alt="" src="http://www2.romabbs.com:81/images/common/back.gif"></A> 据说帕基的搞基能力很强,呼唤受害者冰淇淋现身说法!
</P>
<P>卧槽,我大号的密码忘了,肿么办啊....</P>
作者: Aerosmith    时间: 2012-9-9 00:49
<P>
原帖由 <I>登风的旗</I> 于 2012-9-7 21:17 发表 <A href="http://www2.romabbs.com:81/redirect.php?goto=findpost&amp;pid=988759&amp;ptid=29197" target=_blank><IMG border=0 alt="" src="http://www2.romabbs.com:81/images/common/back.gif"></A> 其实帕基已经切了。。。。
</P>
<P>你是他切之前最后一个受害者吧<IMG border=0 alt="" src="http://www2.romabbs.com:81/images/smilies/default/em07.gif" smilieid="36"> </P>
作者: Brosco    时间: 2012-9-9 01:13
我想问问删了站务那个帖子的人,你用的是那一条版规?那个童鞋发的帖子符合你们要求的语气平和不激进不攻击,下面也只是跟了两位版主的辞职,凭什么删了?是何用意?哪里碍着你了?是不是只有你写的是精华别人的就是渣?
作者: Vicker    时间: 2012-9-9 01:17
强力围观[em10]
作者: 罗西纳    时间: 2012-9-9 01:22
标题: 标题
哈哈,大笑三声。删我帖我没意见。中田你说我搞阴谋论不对,我同意,但你是不是该擦亮眼睛看看谁先提出阴谋论的?
作者: Vicker    时间: 2012-9-9 01:28
永恒没啥意思了,撤!
作者: 狼与者    时间: 2012-9-9 03:04
<P>
原帖由 <I>漱石枕流</I> 于 2012-9-9 02:54 发表 <A href="http://www2.romabbs.com:81/redirect.php?goto=findpost&amp;pid=989050&amp;ptid=29197" target=_blank><IMG border=0 alt="" src="http://www2.romabbs.com:81/images/common/back.gif"></A> 我从头到尾质疑过任何一个人的人品么?我在全论坛不认识任何一个人,没有和任何一个人恶语相向过,直到昨天以前我还认为我和所有人的分歧仅仅是观点而已。我发的那些全部内容限于直接引述对方的话以及要求对方告诉我 ...
</P>
<P>&nbsp;</P>
<P>第一,我貌似没在那个微博回过</P>
<P>当然,我有引用,内容是</P>
<P>&nbsp;</P>
<P><EM>1即使我相信恩里克是个好人,我还是巨讨厌他和萨巴蒂尼</EM></P>
<P><EM>2</EM><EM>我最爱萨巴蒂尼了,贡品买了不少了。等着给他上坟呢</EM></P>
<P><EM></EM>&nbsp;</P>
<P>规定了永恒不能骂管理层,我微薄没事吧,我从头到底都在针对萨巴蒂尼。</P>
<P>&nbsp;</P>
<P>第二,我觉得微博的事情放微博说就好,没必要永恒来,而且,站务版也不合适,站务版是调节论坛版务的,你微博上的事,要不就微博解决,要不就沙漠。</P>
<P>&nbsp;</P>
<P>&nbsp;</P>
作者: 狼与者    时间: 2012-9-9 03:07
我觉得我们几个可以说是同事?
永恒是我们工作的地方。
微博是我们私下的酒吧或者什么地方,我们也可以再那里聊工作,聊人际
但无论如何,哪怕内容没保密

也不应该捅到工作单位来。
作者: 漱石枕流    时间: 2012-9-9 03:25
标题: 回复 67# 的帖子
有道理,我道歉。
作者: 中田英寿    时间: 2012-9-9 07:47
<P>
原帖由 <I>Brosco</I> 于 2012-9-9 01:13 发表 <A href="http://www2.romabbs.com:81/redirect.php?goto=findpost&amp;pid=989039&amp;ptid=29197" target=_blank><IMG border=0 alt="" src="http://www2.romabbs.com:81/images/common/back.gif"></A> 我想问问删了站务那个帖子的人,你用的是那一条版规?那个童鞋发的帖子符合你们要求的语气平和不激进不攻击,下面也只是跟了两位版主的辞职,凭什么删了?是何用意?哪里碍着你了?是不是只有你写的是精华别人的就是 ...
</P>
<P>站务贴的帖子是我删掉的,帖子本身如果是给版主或者会员提建议和意见,是没问题的,但将问题扩展到揭露本末,只会扩大事端。帖子内容直接是漱石枕流在狼行天下的衍生,鉴于此事起因并非发生在论坛,微博上的争端不该带到论坛。由于是主贴连回帖一起删的,所以原帖中我给所有人的删帖提示都是一样的。还望理解。</P>
作者: lovegonzo    时间: 2012-9-9 10:47
原帖由 <i>Vicker</i> 于 2012-9-9 01:28 发表 <a href="http://www2.romabbs.com:81/redirect.php?goto=findpost&amp;pid=989043&amp;ptid=29197" target="_blank"><img src="http://www2.romabbs.com:81/images/common/back.gif" border="0" alt=""></a>
永恒没啥意思了,撤!
<br><div>不是挺有意思的嘛<img src="http://www2.romabbs.com:81/images/smilies/default/em03.gif" smilieid="32" border="0"><br>论坛人气果然起来了,从这方面看可喜可贺。</div><div>不过大家还是多喝凉茶降降火再讨论嘛,别在论坛里面人参公鸡就OK了</div>
作者: kobe1984    时间: 2012-9-9 12:59
Pala让我想起一句话:天才在性格上面都有缺陷,pala在这事上心胸表现的太狭窄了
作者: lyrrh    时间: 2012-9-9 13:05
其实我对pala意见不大,微博里说过激点也可以原谅,但漱石枕流被伤了也是真的,而且确实很过分。我看不惯你们这些其他版主的反应,都一心只想掩盖事端,有的嬉皮笑脸,有的动版规,有的直接来教育规劝漱石,难道规矩什么的比人心还重要吗?狼语你说私下解决,我问你这种事怎么解决,你花了很大嘴力来批评漱石,但你为真正解决这个事做过什么没有?pala、fishy、狼语,你们都是火气很大常跟人吵的人,假如你们被骂了伪君子(而且是背后骂),真都能一笑而过吗。最克制最有涵养的反而成了“伪君子”,其他人也就在旁边看热闹,版主只是删帖和遮盖,还有点公道吗?

最后居然还是漱石枕流道歉。。无语了。。
作者: lyrrh    时间: 2012-9-9 13:12
狼行贴子里很多人说“达人可贵”,其实现在永恒里不就这几个人吗。站长也早不在了,剩下几个版主轮流站岗,轮流消失,就这么几个“达人”,还几乎各个颐气指使。现实世界里难看也就罢了,怎么网上还都这样,真让人对人性都失望透顶。你们都笑话奥斯瓦尔多,但摸摸良心,自己这作为跟奥斯瓦尔多有两样吗。
作者: kobe1984    时间: 2012-9-9 13:37
标题: 回复 67# 的帖子
有个jb道理,a和b是同事工作有不和,a在私下里跟同事说b工作不好,顺带了b的人身,b觉得这里面有误会,跟a了又没私交,又想跟a说清楚,所以只能在工作的地方碰到a时能把话说明,这时领导c来了,定性这是属于你两的私人事情,工作场所只能谈工作。
作者: 狼与者    时间: 2012-9-9 14:00
<P>
原帖由 <I>kobe1984</I> 于 2012-9-9 13:37 发表 <A href="http://www2.romabbs.com:81/redirect.php?goto=findpost&amp;pid=989145&amp;ptid=29197" target=_blank><IMG border=0 alt="" src="http://www2.romabbs.com:81/images/common/back.gif"></A> 有个jb道理,a和b是同事工作有不和,a在私下里跟同事说b工作不好,顺带了b的人身,b觉得这里面有误会,跟a了又没私交,又想跟a说清楚,所以只能在工作的地方碰到a时能把话说明,这时领导c来了,定性这是属于你两的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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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我和新闻官私信了不少封了,到这里吧</P>

[ 本帖最后由 狼与者 于 2012-9-9 14:02 编辑 ]
作者: 狼与者    时间: 2012-9-9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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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I>lyrrh</I> 于 2012-9-9 13:05 发表 <A href="http://www2.romabbs.com:81/redirect.php?goto=findpost&amp;pid=989143&amp;ptid=29197" target=_blank><IMG border=0 alt="" src="http://www2.romabbs.com:81/images/common/back.gif"></A> 其实我对pala意见不大,微博里说过激点也可以原谅,但漱石枕流被伤了也是真的,而且确实很过分。我看不惯你们这些其他版主的反应,都一心只想掩盖事端,有的嬉皮笑脸,有的动版规,有的直接来教育规劝漱石,难道规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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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我和新闻官 老林他们都私信和私聊过了。</P>
<P>包括处理这事的等。</P>
<P>你少数几句吧</P>
<P>你说的也是我最不满的地方。你点名的所有版主,和这次拿版规压人,掩盖事实的,却不是同一个。</P>
<P>&nbsp;</P>
<P>然后我可以认真的告诉你,这次,pala 我,林,zm,fishy都没删改过任何帖子。</P>
<P>然后最初的帖子,被删掉一半,没被删的,是想让你看到的。</P>
<P>之后又删了一大半。还留下一些。你要知道什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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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现在直接结果是fishy 林 pala zm 4个人同时退论坛。</P>
<P>你觉得,怎么会的?</P>

[ 本帖最后由 狼与者 于 2012-9-9 14:37 编辑 ]
作者: 中田英寿    时间: 2012-9-9 15:26
看来有必要对此次事件的处理做出说明。跑江湖曾在漱石枕流的帖子里中肯的希望双方保持克制,但由于此次事件本身涉及到3位版主和1位新闻官,江湖可能不方便出面,那么这个恶人我来做。鉴于我个人和涉及此事的4位当事人都不熟,所以在删帖等处理方法上绝对不会偏袒任意一方。

站务版中有关微博事件的帖子予以删除,帖子的内容可说是完全揭露此事件的来龙去脉,这本身就是此事件的衍生。要说掩盖事实真相,还真心没那意思,如果觉得骂战有趣精彩,可以去菜市场和摊位老板及时沟通,如有骂战,请摊主第一时间联系以便观战。既然主帖不留,回帖自然也是一并删除的,至于有人质疑其中还包括2位版主的辞职。我想说的是,永恒罗马有其规章制度,如果版主需要辞职,参考以往经历,都是由当事人直接写辞职贴,然后待管理员批准。但是我更希望目前只是几位版主的一时气话。

漱石枕流原帖内容,本身也提到了有关微博的矛盾事由,原本我确实也考虑将他的全贴删除,但鉴于漱石枕流在之后几楼的跟帖内容比较充实,而非一味的咒骂,故而我在通知漱石枕流本人并得到同意后,对其1楼原帖进行修改。而相关的回帖则予以删除并都PM回帖当事人。

此次事件的起因在于微博,正如狼与者所举的例子,永恒类似于是几个同事工作的地方,微博是类似于私下闲谈如酒吧的场所,即便在微博有什么不快,也不应该反映到永恒。这说法我比较赞同,漱石枕流本人也对此表示认同,并认识到自己发帖时不够慎重。骂人本身确实也不对,毕竟微博是面向大众的沟通平台。当然这次的微博事件只是一个契机,我翻看了转会版的帖子后也知道漱石枕流和para的积怨由来已久。我认为现在的80、90后都相当以自我为中心,而论坛中绝大多数会员又都是80、90后,仿佛只有自己的观点是对的,别人的观点肯定是错的,而且认死理一定要对方也认同自己的观点。如此一来,大家各不让步,争执、纠纷甚至是矛盾就接踵而来。

针对一些会员认为在此次事件的处理过程中,某版主(其实就是我)一味的进行删帖进行“掩盖事实真相”,我再次重申针对此次处理,完全以中立立场进行处理,说穿了,怎么处理都不会得到双方支持者认可。删帖,被指责为掩盖事实、滥用职权,甚至是别有用心。我真忍不住说句脏话,我别你妹啊,我跟当事人4人都没什么交情,又与事件本身不存在利益冲突。我删帖是对维护论坛的正常秩序负责,如果不删帖,是不是你一句,我一句,然后形成泼妇骂街之势也置之不理呢。

漱石枕流的原帖未做删帖前,有支持楼主者、有支持para者、有和稀泥者。但两方支持者措辞都有一定辱骂或偏激之嫌,相信诸位罗马球迷都是因为喜欢罗马才来到永恒的吧,难道很乐于看到论坛如菜场骂战般喧闹才开心?最后再提一下狼与者,你给漱石枕流的举例我是比较认同的,但是你对某方存在偏袒,这在你PM给我的短信中也明确提到了。版主也是普通人,我并没有把你摆到高姿态要求去如何以德服人,但既然你本身也承认偏袒某方,我更认为你应该谨言慎行,而不是借机打抱不平。

最后重申,既然如何处理都不会得到所有人的满意,那就只好按照规则来,如果还有此类问题重复出现,我还是会这么处理。有人的地方,就有纷争。在我淡出论坛的将近3年里,我一直在变形金刚坑里,同时也进入了相关的论坛,结果还是随处可见别人骂战连连。我始终保持旁观者的立场,毕竟时隔20年后,再次去追寻童年的梦想,本身应该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在虚幻的网络世界,即便让你争胜了,又有什么意义?可能你在现实生活中依然是个弱者。观点不同不要紧,论坛讲究的是求同存异,五根手指伸出来长短还不一呢,更何况是不同人的处事方式。重点是你喜欢罗马吗?

此次解释是最终解释,不再赘述!
作者: lyrrh    时间: 2012-9-9 16:39
原帖由 <i>狼与者</i> 于 2012-9-9 14:02 发表 <a href="http://www2.romabbs.com:81/redirect.php?goto=findpost&amp;pid=989148&amp;ptid=29197" target="_blank"><img src="http://www2.romabbs.com:81/images/common/back.gif" border="0" alt=""></a>

我和新闻官 老林他们都私信和私聊过了。
包括处理这事的等。
你少数几句吧
你说的也是我最不满的地方。你点名的所有版主,和这次拿版规压人,掩盖事实的,却不是同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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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可以认真的告诉你,这次 ...
<div><br></div><div>好吧 在知道真相之前 我先省省口舌</div><div>不过 为什么你们是四个人 不是三个 也不是五个</div><div>。。简直恶意卖萌诱使人吐槽<img src="http://www2.romabbs.com:81/images/smilies/default/em16.gif" smilieid="45" border="0"></div>
作者: 加里波第    时间: 2012-9-9 17:10
标题: 标题
中田说的不错。
作者: bird-0023    时间: 2012-9-9 20:51
哎 还在扯这个?一群男人扯来扯去最终大家都只会蛋痛。哪有什么真相又何必在意什么结果。有容奶才会大么!漱石枕流同学不要太在乎不应该在乎的东西,这里大家还是很关心你的要不也不会扯出这么多事,所以请心情好一点。--------------------------感觉这会是一个不错的赛季不要让其他东西毁了
作者: 正版    时间: 2012-9-9 20:57
真心希望大佬们回归
作者: powerson    时间: 2012-9-9 21:34
退一步海阔天空。即使一个人完全认同另一个人的所有一切,又能怎样呢?给“赢家”俯首称臣?跪拜为师?脱下底裤套在头上“认输”?然后那个自认为赢了的人就开心了,大有成就感?

这是个言论自由、地位平等的年代,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资讯越多,观点也越多。更何况大家伙儿都有着相同的兴趣爱好,这本是前世修来的缘分,何苦到刀剑相见,搞得跟仇人一样?试想,即使跟死敌拉齐奥的球迷争吵,也不过如此了吧?难道咱们罗马的一些球迷们擅长自相残杀了?

本领大讯息超前的,你分享出来,大家敬你;反之,无讯息的,不会外语的,图个乐呵,聚在永恒大伙儿一起哭和笑。或许,仅仅是或许:你只是想被认同;你只是怕被反驳了,丢面子;你只是想显示本事大、能耐高;你只是骑在高处下不来台了……

总之,我们似乎都丢失了来到永恒最初的初衷:因为罗马,所以相聚。
作者: 巴洛特利    时间: 2012-9-9 21:50
LS说的好
作者: 青春与托蒂同行    时间: 2012-9-9 22:00
<P>
原帖由 <I>中田英寿</I> 于 2012-9-9 15:26 发表 <A href="http://www2.romabbs.com:81/redirect.php?goto=findpost&amp;pid=989154&amp;ptid=29197" target=_blank><IMG border=0 alt="" src="http://www2.romabbs.com:81/images/common/back.gif"></A> 看来有必要对此次事件的处理做出说明。跑江湖曾在漱石枕流的帖子里中肯的希望双方保持克制,但由于此次事件本身涉及到3位版主和1位新闻官,江湖可能不方便出面,那么这个恶人我来做。鉴于我个人和涉及此事的4位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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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nbsp;</P>
<P><FONT size=6><FONT color=red>重点是你喜欢罗马吗?<BR></FONT><BR>种田这句话极是!!!!!!!!</FONT></P>
作者: Frey    时间: 2012-9-10 09:12
1.你说他人参公鸡不对,他(此他非彼他)说你在不恰当的场合说他人参公鸡不对(话题已经脱离了人参公鸡本身对不对) 。不论证自己的正确性反而指出对方在另一个地方有错误这种“大家都有罪”的逻辑我觉得并不恰当。
2.大家都有各自的观点,不必也不可能相同。但应该存在一些文明底线共识吧?而与我个人来说在这里共识就是人参公鸡不对。
3.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不是谁都能够像party一样一贯伟光正的。[em07] 有错能够承认在我看来是非常可贵的。(会不会有点伪君子?[em05] )

而正是基于以上三点我在这次争论中是偏向新闻官这边的。

另外我记得新闻官之前也曾经由于对恩里克的看法与大多数人有差异从而负气提出过类似不再出现在永恒这样的话语,不过之后还是出于中田版主所说的对罗马的爱又复出了。希望几位版主的辞职之语也只是一时气话,永恒的发展跟版主们平时默默做的贡献是分不开的。大家都喜欢罗马才聚到一起,这个公约已经够大了。
作者: zgyasroma    时间: 2012-9-10 11:17
这事让我想起了一个笑话,改编一下,就当活跃一下气氛吧

一个人走过海旁,看见另一个人想跳海自杀。
他走上前去劝说「先生,不要跳下去!」
那人问道:「为甚么?」
他说:「生命是美好的嘛!你有什么爱好吗?」
那人答:「我喜欢体育运动。」
「足球、篮球、排球还是玻璃球?」
「足球」
「欧洲足球、南美足球还是中国足球?」
「欧洲足球」
「我也喜欢欧洲足球呢!喜欢意甲、英超还是西甲?」
「意甲」
「太好啦!我也喜欢意甲,你支持Juve、Inter、Milan还是Roma? 」
「Roma 」
「真是太奇妙啦!我也是,那你是Roma老球迷还是新近球迷啊?」
「应该是老球迷了」
「太好了,那你支不支持萨巴蒂尼?」
「支持。」
那人朝他屁股一脚把他踢进海里:「异端!去死吧!」

有的时候,具有很多共同立场的人之间的矛盾反而更难调和……
作者: arcticmonkeys    时间: 2012-9-10 11:38
标题: 回复 76# 的帖子
[em19] @种田

受害者来了...作为第一条凑热闹抢沙发灌水立顶新闻官帖子的童鞋  @arctic

自从田哥"整理"完帖子后,大号彻底瘫痪了,如今只能小号度日了,丧失阿
作者: 示剑    时间: 2012-9-10 12:09
<P>
原帖由 <I>zgyasroma</I> 于 2012-9-10 11:17 发表 <A href="http://www2.romabbs.com:81/redirect.php?goto=findpost&amp;pid=989256&amp;ptid=29197" target=_blank><IMG border=0 alt="" src="http://www2.romabbs.com:81/images/common/back.gif"></A> 这事让我想起了一个笑话,改编一下,就当活跃一下气氛吧 一个人走过海旁,看见另一个人想跳海自杀。 他走上前去劝说「先生,不要跳下去!」 那人问道:「为甚么?」 他说:「生命是美好的嘛!你有什么爱好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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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nbsp;</P>
<P>牛逼</P>
作者: Romanista10    时间: 2012-9-10 13:55
真心不知道事情居然如此复杂。虽然之前知道帕拉和新闻官在某些观点上有些分歧,但大家都是罗马球迷,闹得不可开交又何必呢?本来罗马球迷就不多,现在两位为我们这些为数不多的罗马球迷和论坛作出巨大贡献的大佬”自相残杀“又何必呢?年轻人特别是80后火气大很正常,不过要以自己的立场同样去换位思考对方,大家欢欢乐乐热爱咱们破村岂不是更好<br>
作者: 国王德罗西    时间: 2012-9-10 17:42
我还是没找到帕拉大人的微博。。。 求帮助
作者: arctic.    时间: 2012-9-10 20:21
标题: 回复 89# 的帖子
http://weibo.com/rovesciata 神微波
作者: ajiao    时间: 2012-9-11 01:30
......<br>

[ 本帖最后由 ajiao 于 2012-9-11 01:41 编辑 ]
作者: ajiao    时间: 2012-9-11 01:33
......

[ 本帖最后由 ajiao 于 2012-9-11 01:41 编辑 ]
作者: 夢龍    时间: 2014-7-15 10:27
标题: 我发觉自己越来越怀旧了

作者: 羽化若虫    时间: 2014-7-15 10:58
ls挨个挖坟啊
作者: 夢龍    时间: 2014-7-15 11:00
标题: 回复 94# 的帖子
今天突然怀旧,感叹我来上海这近十年的时光
作者: 闲人    时间: 2014-7-18 11:01
咦,这都两年前的帖子了啊。时间飞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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