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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注意】18:55天足归来! [打印本页]

作者: 罗马飞鱼    时间: 2008-9-1 12:42
标题: 【注意】18:55天足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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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回来了
难得朝廷办回人事
表错过时间
作者: 羽化若虫    时间: 2008-9-1 12:44
必然错过时间。。没时间看。。
作者: chivupeng    时间: 2008-9-1 12:57
什么東東
作者: totti9416    时间: 2008-9-1 13:42
天足

天下足球?
作者: chivupeng    时间: 2008-9-1 14:11
哦,偷偷騷客
作者: 罗马飞鱼    时间: 2008-9-1 14:33
原帖由 totti9416 于 2008-9-1 13:42 发表
天足

天下足球?

当然[em07] [em07] [em07]
作者: playRoma    时间: 2008-9-1 15:13
天盛足球?
作者: 羽化若虫    时间: 2008-9-1 15:42
天足即放足,是针对妇女的缠足而言。

考察中国妇女缠足史,常见的说法起于五代。唐代流行于宫廷,宋代侧重于仕宦之家,元明以来逐渐遍及全国,在社会上形成了反以不缠足为耻的风尚,明代法令更禁止贱民缠足,以与良民相区别。

在父权、夫权社会里,一种审美观一旦被社会普遍接受,就成为风俗,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具有了比法律更为严格的约束力。缠足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成为礼教的一部分,变成束缚广大妇女身心的枷锁。裹脚过程实际上是施加在广大妇女肉体上的酷刑:故有“小脚一双,眼泪一缸”的俗语。

在清末大规模的天足运动之前,官方和民间都有反对缠足的呼声。太平天国禁止妇女缠足,所到之处,对缠足恶习进行了大规模的扫荡。清初官方也屡禁缠足。清末更认为它与鸦片同害,列为禁政。但由于这一习俗根深蒂固,牢不可破,官方的天足运动始终收效甚微。例如李鸿章,他在当时算是“洋化”最深的人了,但在此问题上也不得不服从习俗。据称:某日,他的属僚拜见他的母亲,他因母亲脚大,便在一旁竭力用袍袖掩盖她的双足。清末的维新人士对天足运动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梁启超曾在《新民丛报》上著文说;“中国女子缠足,其刑若斩胫”。康有为给光绪皇帝上折:“请禁妇女缠足,以全肌肤,而维俗化。”

进入20世纪,随着“欧风美雨”东渐,天足运动逐步深入民间,有人断言“中国土地虽大,将来也不容有三寸金莲立足之地!”新文化运动的兴起,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审美观。缠足这一恶习逐渐丧失了市场,在中国大地上最终被彻底革除了。
作者: 克鲁克山    时间: 2008-9-1 15:52
天朝足球
作者: 罗马飞鱼    时间: 2008-9-1 17:22
7L
[em16] [em16] [em16]
作者: tottiflying    时间: 2008-9-1 18:00
必然无兴趣啦.
               反正天下足球54罗马.
作者: chivupeng    时间: 2008-9-1 18:01
ls正解
作者: 叛逆的青春    时间: 2008-9-1 20:07
同七楼想一块了[em07]
作者: playRoma    时间: 2008-9-1 20:10
哈,为什么不说天球呢
作者: 精灵    时间: 2008-9-1 20:16
原帖由 playRoma 于 2008-9-1 20:10 发表
哈,为什么不说天球呢

还下球呢[em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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